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在购买套住房时享有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
1、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契税税率下调到1%的优惠。
2、暂时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税这两种税。
3、房子的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还有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都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买房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买房人不用负担营业税。
6、免收买房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还有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7、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时,房子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8、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低首付为20%;如果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时,低首付为30%。
一、深圳安居房贷款政策
深圳安居房贷款政策如下:
1、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6、购房人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成都市最新房贷政策
房贷新政原文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2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1、头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2、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较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借款人通过房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定购、签约购买住房,或者银行业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5、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本通知前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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