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在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领取成都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申请成功的用户,只需要把医疗发票保存好直接去社保中心报销就行。其中,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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