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上述材料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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