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聘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即使包工头雇请的劳动者与工程发包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并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工地工伤不赔偿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的,是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但同时又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地受伤,施工单位不进行赔偿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而部分地区工伤及劳动保障部门则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可直接向工伤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责任。
二、工伤职工受伤一方有责任吗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受伤这“三要素”的伤亡事故,无论遭受伤害的责任属于用人单位、其他人还是劳动者自己,都可列为工伤。同时该规定中并未将职工是否具有主观过错作为工伤认定条件。因此,在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伤者责任。因为劳动环境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赔偿。同时,工伤事故的责任和原因,也与工伤保险待遇不挂钩。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治疗和伤残赔偿是对劳动者的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劳动者操作过失无关,不能因为劳动者操作的过失而受到影响。因为即使是由于劳动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也非劳动者自愿。
三、工地工人摔伤责任是谁的
工地工人摔伤责任需要分情况考虑: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2、若是没有购买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费用。
一、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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