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些节日分别放假1至3天。如果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来维权。
法律分析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如果工作时间外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法定节假日三薪是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您了解了吗?
结语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三薪是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如果工作时间外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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