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个人账户
1、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社保部门服务窗口或在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
2、携带本人社保卡到便民服务中心查询。
3、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根据语音提示或直接转接人工服务查询。
4、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房使用社保卡,若可以正常使用,则社保卡已经激活。
二、金融账户
1、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社保卡所属银行查询。
2、拨打版社保卡所属银行的客服热线查询。
3、在所属银行的ATM机上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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