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给抚养费的,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以后,执行人拒不执行,则法院会强制进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一、孩子抚养权判给谁能执行吗
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能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拒绝履行,或妨害别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关于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的方法和财产类案件所采取的是不同的执行方法。
二、不给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给怎么处理
(一)可拿着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还是不执行,法院就可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以后还是不给的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男方如果有工作单位的,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
2、有帐户的,提供帐户信息,请求从帐户中一次性划拨;
3、男方无工作单位,又没帐户的,列出男方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男方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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