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通过欺诈行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其他规定。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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