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是会受理的。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一、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二、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相关法律中的范围内的事件。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例如出现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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