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撤销事项有哪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21:06:56
无因撤销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导读法律分析: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
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
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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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撤销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