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净利润的多寡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利润总额,其二就是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法律依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计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审计中应当重点关注:
(一)任期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虚列、多列或透支未来收入,少列、漏列或者转移当期收入等问题。
(二)任期企业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符合配比原则,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者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三)任期经营成果的调整。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对任期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扣除,并做出调整后的新的会计报表。
(四)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
企业负责人任期实际业绩利润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已扣除任期产生的不良资产)+消化任期以前年度不良资产
律师合伙人制度利润怎么分配
律师合伙人制度利润应逐步减少一次分配的比例,逐步加大二次分配的比例。
很多律师事务所规定,合伙人承揽案件后,可一次分配创收的60~70%,对于余下的30~40%,事务所在负担一部分税费并支付各项费用后,基本没有什么余额可供发展投入,一次分配解决后,就面临复杂的二次分配问题,要合理设计此次分配所考虑的因素。根据行业现状,创收仍然是首要因素,合伙人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承揽业务上,业务不饱和是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事务所分配制度的设计中,应该体现鼓励创收的取向,这是现实需要。因此创收金额应作为二次分配首先考虑的价值因素,具体程度应根据各所的情况来定。
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怎么计算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利润等于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再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企业一定时期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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