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婚育证明如下:
1、已结婚的是社区居民的,拿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到社区要社区出具婚育证明,再拿到户口所在街道盖章就可以;
2、在外地居住但是没迁户口的话,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晚育证明的办理机构是什么
晚育证明的办理机构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来沪人员,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
2、不符合在本市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来沪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并在限期补办期间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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