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办身份证的。
身份证申领过程如下:
首先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手续;然后凭盖有“申办居民身份证”字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
一、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和当事人电话;
4、最后,申领人持凭证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
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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