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嘱笔迹鉴定需要的手续如下:
1、鉴定机构会要求双方提供鉴定笔迹样本,进行笔迹比较,得出一定结论;
2、所谓样本,首要条件是双方都承认是被继承人写的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日记、笔记、信件、流水账等;
3、其次,样本中应包含遗嘱内容的文字,或者至少包含遗嘱中的偏旁部首,从而从样本中总结出作者的笔法,从而判断是否是被继承人写的;
4、相反,如果提供的样本虽然双方都认可为被继承人写的,但不包括遗嘱内容的文字或偏旁部首,则此类样本不能使用,鉴定机构将根据鉴定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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