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期间被执行的,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决进行处理,撤销裁决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 2、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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