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的表现: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家地位的经营者限制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还包括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流向外国市场的行为;
3、经营者销售商品,违反买方意图,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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