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前车刹车灯不亮谁的责任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1 22:42:40
追尾前车刹车灯不亮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后车能给予证据(行车记录仪影像)证明在追尾事故发生前,前车的刹车灯是处于损坏的状态下,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所以后车负主责。具体的比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后车能给予证据(行车记录仪影像)证明在追尾事故发生前,前车的刹车灯是处于损坏的状态下,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所以后车负主责。具体的比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后车能给予证据(行车记录仪影像)证明在追尾事故发生前,前车的刹车灯是处于损坏的状态下,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所以后车负主责。具体的比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追尾前车刹车灯不亮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后车能给予证据(行车记录仪影像)证明在追尾事故发生前,前车的刹车灯是处于损坏的状态下,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所以后车负主责。具体的比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