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延长保释期限并不会对原有的保释条件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决定的,应当提出申请。经审查,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通知取保人或者保证人。变更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应当同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的保释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第十条规定:保释期限届满前,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延长保释期限的,可以决定延长保释期限。延长保释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释期限届满前,被告人应当到案件管辖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监督。被告人不到案件管辖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报到,或者不接受监督的,视为逃避保释,可以撤销保释决定,终止保释。
综上所述,即使在取保候审期间延长保释期限,被告人仍需遵守原有的保释条件,按时报到并接受监督。同时,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利随时变更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的保释义务。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