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但是,赔偿金额是否可以进行协商,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工伤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企业和受伤员工不能随意协商更改。但如果赔偿标准未经任何约束,企业和受伤员工可以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自行协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列入计算。”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提前终止固定-term劳动合同的;(三)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其他经济补偿:(一)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达到本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二)解除期限内不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三)提前终止无固定-term劳动合同的;(四)违反本法规定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五)社会保险费用未足额支付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对行政部门裁定的工伤等级和认定事实有异议,提出申诉的,用人单位不得调整工伤认定等级,不得使用简便便速程序就事实的清楚程度不足而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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