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能提前解除担保。但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指定担保人,并告知其有关法律责任和义务,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向法院缴纳担保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限届满前,不得离开选定的居所;不得变更户口、工作或者学习地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保候审可以提前解除:(一)起诉书被撤销或者不起诉;(二)被判决免除刑事责任或者缓刑;(三)经过侦查,没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一般不能提前解除担保。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担保。例如,起诉书被撤销或者不起诉、被判决免除刑事责任或者缓刑、经过侦查没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等情形,都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如果保释人未经法院同意,擅自离开选定的居所或者变更户口、工作或者学习地点,将面临担保金被没收、重新拘捕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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