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申报流程是:准备报关资料;按照报关相关资讯制作一份报关单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报关行通过草单在QP系统上输入相关资料,印刷出报关复核用单;报关资料输送,反复审核确认报关资料无误后,报关公司的报关员便会登入电子口岸输送报关单数据;海关审单部门会对报关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发出数据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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