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动迁房的拆迁之后媳妇有没有份要看动迁的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份;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一方。
一、离婚如何争取拆迁补偿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上面两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在生活中经常也大量存在对公房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的疑问。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是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此时,对于离婚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呢此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一般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参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
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三是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忍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使用权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怎么补偿
使用权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应当是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补偿,而且这样的一种补偿的话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规定继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的遗产其配偶是否有份,需要分两种情况看待
1、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份。
2、父母已经留下遗嘱指明只由亲生孩子继承,遗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即去世的父母在遗嘱中已经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一方继承的遗产另一方没有份,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