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给职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伤残赔偿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伤残赔偿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申请工伤伤残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其次,申请人需要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核实,包括事故现场勘查、医疗评估等。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劳动保障部门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赔偿金额。在申请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并遵守相关规定。
结语
工伤伤残赔偿是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的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申请流程包括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调查核实等。评估结果将确定赔偿金额。申请过程中需保留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并遵守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相应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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