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什么样的案件法院不受理
常见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条件
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条件有如下:
一、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三、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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