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快速理赔流程:
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应该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2、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交强险标志和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3、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
4、如果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取证,比如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
5、双方将车开走或将车挪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6、按照双方协商的责任,无责方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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