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犯案不构成累犯,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接受考察,违反缓刑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若缓刑期间犯新罪或发现未判决的其他罪,将撤销缓刑并根据规定判处相应刑罚。对于一人犯多罪的情况,刑期将根据最高刑期酌情决定执行,但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分析
一、在缓刑期间犯案是否是累犯
1、在缓刑期间犯案不是累犯。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3、缓刑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不构成累犯。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如何处理
1、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缓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缓刑期间犯案不构成累犯。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适用累犯的规定。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接受考察,如违反法律或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于在判决宣告前犯有多项罪行的犯罪分子,刑期执行将根据规定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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