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归属的确定及抚养权的变更条件。离婚双方可协商确定孩子归属,或通过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综合考虑父母素质、责任感、家庭环境、感情因素等。离婚协议需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的协商一致。抚养权可因一方严重疾病、伤残、不履行义务、虐待子女、子女意愿等情况变更。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正当理由,法庭一般支持。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属如何确定
1、协议离婚孩子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由父亲或者母亲抚养。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回避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应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等进行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中孩子的归属问题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综合考虑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离婚协议未明确抚养问题,双方可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判决。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也可根据特定情形进行变更,如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或存在虐待行为等。法庭通常会支持符合条件的变更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