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再婚了对方给的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再婚后对方要孩子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果对方是直接抚养方,其可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方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其仍然拒绝支付的,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让其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对方是不直接抚养方,其应支付抚养费而无权向直接抚养方索要抚养费,法院可以驳回其起诉。
二、孩子判给母亲父亲不给抚养费应该如何处理
孩子判给母亲父亲不给抚养费的,孩子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父亲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孩子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孩子父亲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支付义务,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是违法民法的行为。
三、没有抚养权可以孩子买房子吗
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当然可以给孩子买房子,子女的抚养权和买房行为是个行为,双方没有关联,父母一方可以将买的房子赠与自己子女的,这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的话,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会因为给子女的买了房子就可以要求不支付抚养费,这样是不允许的,仍然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承担对子女的抚育、照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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