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抚养权者带走孩子不合法,需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协议需再次起诉法院确认抚养权,并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需保障。
法律分析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孩子与父母的关系等。法院可能会要求父母进行调解或进行评估,以确定最适合孩子的安排。在一些情况下,父母可能会达成协议,并将其提交给法院进行批准。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作出决定。最终,法院的目标是保护孩子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稳定的抚养和监护。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根据法院判决认定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来。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抚养权的归属,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以保护孩子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稳定的抚养和监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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