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外省办离婚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起诉状。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原告的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5.孩子的出生证。
一、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怎么起诉离婚
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准备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房子怎么分割
一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共同财产的清单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此外,房子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三、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给宝宝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只有母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父亲户口本、身份证
2.带上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没有登记结婚的则不需要);
3.出生医学证明;
4.母亲生孩子的病历(非婚生需要提供,婚生不需要提供);
5.准生证。
给新生儿宝宝办理户口登记时,须父或母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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