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应当提供离婚协议,但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该性质决定其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房管部门对仅凭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单独办理房屋过户通常不予受理,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签订离婚协议,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
(3)到房管部门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并缴登记费;
(5)等待取证。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
(1)关于房屋分割的离婚协议;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
(4)离婚证及复印件;
(5)不动产证。
一方申请登记另一方不配合的,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将离婚协议公证,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房管部门由此对离婚协议予以认可,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议,经判决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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