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只发基本工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一、工伤没有定级单位需要赔偿吗
没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一般为以下几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住院情况下享有,根据当地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鉴定完是否还可以休工伤假
我国是没有工伤假的。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后,如果需要治疗的,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基本工资是多少
工伤基本工资是和受伤之前的工资待遇一样的。职工受工伤暂停工作的,在医治工伤的期间,包含住院期间及出院之后的休养期间,就是停工留薪期,按照受到事故的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给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该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是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所出具的休养证明进行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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