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吗?
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就是假释。附条件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
二、假释与其他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人,而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人。假释后如果没有遵守法定条件,余刑即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部分仍需执行,所经过的考验期不计入原判刑期之内,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均计入原判刑期之内。
(二)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减刑。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只能适用一次,减刑可以适用多次。假释有考验期,如果再犯罪或有其他法定理由,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减刑后不会被撤销。假释的直接结果是提前释放犯罪人,减刑的直接结果只是减轻原判刑罚。
(三)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行余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的,那么在此期间如果当事人有符合假释的条件的,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假释的申请的,并且需要支付一笔保释金。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假释的申请之后,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的判断是否会对该申请给予通过。
相关内容:无期徒刑可以假释吗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三)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 1/2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四)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罪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6个月判刑能直接出来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6个月判刑是不能直接出来的。被法院批捕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判刑10个月还能上诉吗
判刑10个月不能再上诉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判刑么?
关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判刑么?的法律问题,
一、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判刑么?
并不一定会被判刑的。刑事拘留只是在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和最后法院是否判刑是没有联系的。一般情况下,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侦查,如果侦查机关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就会立即解除其刑事拘留。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一般来说刑事拘留就一定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被判刑。一旦亲属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亲属已经涉嫌犯罪,接下来需要走漫长的刑事案件程序。
刑事案件基本都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刑事拘留发生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法律规定最长是37天,在这三十七天之内如果没能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接下来是逮捕阶段,一般最长2个月,但是可以延长期限;然后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半月,但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2次,一次以一个月为限;然后到法院审理阶段,一般是三个月以内审理完毕,但是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1、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一般要比行政拘留严重。
一般来讲,行政拘留最长十五天,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的一个阶段,最长三十七天,以后还要经过漫长的刑事程序;行政拘留是羁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的亲属羁押在看守所里,并且下发了《拘留通知书》,那其亲属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事情已经比较严重了。
2、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室居住。刑事拘留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针对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措施,也同时刑刑事案件初始阶段采取的强制措施。
3、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开始的标志,接下来是漫长的刑事司法程序。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并不等同于会被判刑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是会持续的接受公安机关的审理和调查的,经过调查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者是没有新的证据出现的,公安机关是会及时的将刑事拘留的当事人进行释放处理的。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可以上诉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上诉吗?的法律问题,
可以上诉。在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上诉权是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的,而且,二审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嫌疑人之前认罪认罚,就直接判定维持原判。
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可分为三种: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上诉权。因为被告人、自诉人在诉讼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对他们都有切身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要他们之中有人依法提出上诉,就引起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在案件发生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也应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这有利于维护被告人、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他们不具有独立的上诉权,而是有条件地享有上诉权。即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可以提出上诉。这样规定,既有利于被告人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又可以防止在被告人认罪服判的情况下,辩护人和近亲属违背其意愿提出上诉,进行无理缠讼,妨碍及时审结案件。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有权就一审裁判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无权涉及刑事裁判部分,一审刑事判决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的上诉或者抗诉存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是为了方便第二审法院对附带民事判决的审理,刑事判决可暂不交付执行。此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经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同意所提出的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也应视为有效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期限内,如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符合条件的,二审法院即应当受理,在处理二审案件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二审的审理原则,即上诉不加刑原则、全面审查原则。
相关内容:上诉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在案件的实际审理过程中,会发生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裁决表示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上诉的情形。上诉书就是在申请上诉时需要提交要书状。那么上诉书怎么写?它包括了哪些内容呢?优律师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上诉书范本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因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一审法院名称)______第___号___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上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一)标题:以“民事上诉状”作标题
(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1、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
(三)案件来源: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审的判决、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应根据原判的错误,简要指出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或诉讼程序不合法之处。
(五)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关键部分,关系到上诉理由是否成立。通常从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原判的错误进行辩驳。正文结束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特向你院上诉,请依法撤消(或变更)原裁判。”
(六)结尾: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七)附项: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上诉书怎么写这个问题的答案。上诉书应对上诉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说明,并写明案件的来源,将上诉请求进行详细的说明并提供重新审理的依据,如原判在哪些方面有误,上诉理由是上诉书中至关重要的部分,要认真对待,尽量做到有理有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优律师吉林律师。
犯罪嫌疑人可以保释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保释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可以保释吗?
1、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可以保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下列“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1)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2)同案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3)可能遭受被取保候审人侵害、滋扰的人员;
(4)可能实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影响诉讼活动的人员。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前者更轻。这是由于相对于监视居住而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享有更多的自由。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而被取保候审者只要不离开居住的城市和县即可。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哪个轻?
1、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前者更轻。
监视居住要求当事人在住宅内执行。住宅监视必须随时受到监控,不能离开住宅。
取保候审是相对自由的,只要不离开这个地方,可以随意走动。允许保释候审申请。其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但是,监视居住是不允许的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2、获得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1)对个人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来看,取保候审比监视居住轻。对于那些被保释候审的人,《刑事诉讼法》要求他们履行一些不妨碍诉讼的义务,并禁止他们未经批准离开他们居住的城市和县。然而,生活在监视之下的人受到更大的限制。除了不干涉诉讼程序外,未经批准,他们不得离开自己的住所或指定住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个人自由的期限各不相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项强制措施一旦在实际执行中采用,很难撤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审结,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不利于法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此,该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得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执行位置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居住的城市或县进行。
除了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住处监视居住以外;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的住所进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和特别严重的贿赂罪,如果在居住地执行可能有障碍,经上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4)违反规定的后果是不同的。
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应当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已交纳的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是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若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希望被取保候审的申请。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需要依法判断被申请人是否满足了取保的条件。
相关内容: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保证人,二是交纳保证金,那么办理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呢?优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一、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取保候审数额规定: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问题的解答。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机关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也可能不一样。并且案件的性质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建议当事人直接咨询当地的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 该内容由 胡留燕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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