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房屋赠与的手续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