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需盖章,只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即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在此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不是一定要盖章,在没有用人单位公章但是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的情况下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有盖章的,劳动者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及合法性审查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及合法性审查是劳动法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明性,建议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盖章。盖章可以起到证明合同真实性和防止篡改的作用,但并非强制要求。关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主要涉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双方自愿性和公平性等方面。法律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和合法性审查有一定的规定和保护,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及合法性审查是劳动法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虽然没有盖章的劳动合同也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但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明性,建议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是合同成立的重要要素。同时,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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