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书;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需事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公证处收费办理);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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