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的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效或者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男女双方在准备好结婚的相关条件后,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可以现场办理完毕。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受逼近或者不是双方自愿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受理婚姻登记行为。
一、结婚年龄多少岁可以办结婚证
结婚年龄是: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结婚还要遵从法律的相关规定,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同时男女双方结婚的是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夫妻双方也应当本着忠诚、平等、关爱的原则,营造和谐的家庭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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