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但是全权委托代理人处理是不等同于自己就可以不出庭的,我们见到社会上有很多的社会影响力都特别大的这些公众人物也必须要出庭,参与到自己的离婚官司中,不管代理人的代理水平有多么的高超,也不能够违背我国的法律,通过违规操作的因素让当事人就可以不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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