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工伤赔偿的,应当先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出来后,才能确定工伤赔偿金额。职工发生工伤的,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损害赔偿。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的范围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九)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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