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款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6:12:46
文档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款吗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款的,缴纳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相关人员。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因超生加重了未来的社会负担而在最开始做出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因此,其性质属于预先缴纳的补偿性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一)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推荐度:
导读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款的,缴纳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相关人员。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因超生加重了未来的社会负担而在最开始做出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因此,其性质属于预先缴纳的补偿性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一)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款的,缴纳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相关人员。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因超生加重了未来的社会负担而在最开始做出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因此,其性质属于预先缴纳的补偿性行政收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征收标准测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
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统计局提供。
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
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款吗

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款的,缴纳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相关人员。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因超生加重了未来的社会负担而在最开始做出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因此,其性质属于预先缴纳的补偿性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一)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