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划拨使用权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费用后使用该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但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转让。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一般如下:
1、土地划拨虽然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土地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
2、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此时,原划拨土地的使用将终止。我国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法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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