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一、诉讼离婚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起诉和受理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怎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抚养权争夺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的说服法官,己方抚养孩子是最利于孩子成长的。
2、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
3、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争取获得孩子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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