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可能要经过一审二审 经过两次程序的话肯定是比仲裁贵的 ,如果单单是只有一审的话就是仲裁贵了
一、仲裁费比法院案件受理费高很多。
每个法院案件受理费都是统一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计算案件受理费;而各个仲裁委的仲裁费标准不一样;以深圳国际仲裁院为例,标的额100万的案件,法院案件受理费13800元,而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费为40050元。由此可见,仲裁费比法院案件受理费实在高太多。
二、仲裁一裁终局,诉讼两审终审,不服结果仲裁难有救济途径。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只能通过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并且经法院审查核实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才会裁定撤销裁决,但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能符合条件的极少,并且举证难度极大,难以撤销。
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通过二审审理有改判的机会。
三、仲裁调查取证难度大。
诉讼跟仲裁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对自己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有一些证据并不在当事人自己手上,需通过调取获得。在诉讼中就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仲裁中法宝律师尚未检索到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的,且即使仲裁委愿意自行调取,但接受调查单位在配合程度上一般会更低。
四、仲裁无法将没有仲裁协议约定的主体列为案件当事人。
在部分案件中往往需要将合同外的主体列为案件当事人参加庭审才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仲裁当事人一定是要有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作为案件当事人,因此在一些必须要有其他主体参加庭审的案件因其他主体未有仲裁协议无法参与仲裁导致案件结果不利,而在法院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追加被告或第三人查明案件事实。
所以仲裁并没有比诉讼好,相反相较于诉讼而言仲裁可能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救济途径等更没有优势,所以法宝律师建议大家在充分了解到仲裁存在的缺点后在订立合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争议解决方式,避免因不懂最终在维权时处于被动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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