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中工资怎样确定
1、在工伤赔偿的项目中,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鉴定由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做。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有专门的指定医院、鉴定人员)。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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