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6:04:40
哪些情形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
法律分析。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导读法律分析。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分析: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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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
法律分析。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