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公积金基数如何算
1、淮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2、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
二、淮安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还款账户;
3、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4、贷款担保资料;
5、贷款用途证明;
6、首付款证明;
7、婚姻状况证明;
8、身份证明。
三、淮安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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