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辞职;若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直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辞职,公司无需补偿;
2、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辞职;
3、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直接辞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内辞职的注意事项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涉及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和法律规定。首先,员工应提前向雇主递交辞职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提前通知雇主。其次,员工应确保辞职通知书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并注明辞职生效日期。此外,员工应留意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条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也有责任在员工辞职后处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离职手续和支付应得的工资、补偿等。在辞职过程中,员工和雇主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良好的劳动关系的维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与公司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在辞职过程中,劳动者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确保辞职通知书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和生效日期。双方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