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一套住宅1至5年(含5年):4.45%;第一套住宅6至30年(含30年):4.90%。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
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8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注:非苏州户籍,如果在外地有房苏州无房,且贷款还清,征信无记录,在苏州买房可以按首套计算,享3成首付(具体问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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