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每次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每次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规定。
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公布,《细则》明确,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能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此外,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管理部核实并确认新的扣款账户为借款人本人账户。借款人因死亡、离异等原因,需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的,经管理部审核后可在系统中变更或增加关联人和账号。
若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细则》明确,经过审核后,利率仍按变更时的原利率执行;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档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期限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贷款申请人配偶没有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
2、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含),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其工资收入按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
三、异地贷款户籍及住房套数认定
1、对于异地贷款情况,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异地贷款申请人限城市行政区域户籍;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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