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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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15:48:58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否变更
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导读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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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否变更
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